“骗假”不留!泸州“3·15”晚会明日亮点抢先看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泸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泸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提振消费信心 安逸幸福泸州”2023年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晚会将于明(15)日15:00在泸州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市民朋友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同步观看直播。

本届“3·15”晚会有何看点?
2022年,我市推动建设川滇黔渝同城化消费维权协作共建机制,与毗邻地区维权思路共谋、维权治理共商、维权资源共享,合力开展商品服务社会监督、联手推动消费投诉纠纷化解、联合推进消费知识宣传引导、共同搭建消费纠纷异地维权平台、共享川滇黔渝特色消费资源。明晚,晚会现场将以短片的形式发布《四川泸州 重庆璧山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晚会现场将揭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帮助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

晚会现场将展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红榜”企业名单,通过现场讲述的方式宣传企业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企业积极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及泸州市烟草专卖局将联合组织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仪式;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维权专家。

在观看“3·15”晚会前

小泸带你一起学习相关知识

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坚决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Say No”!

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线下实体店: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12345: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12345。

3.登录12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二)线上店铺:

1.网站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购买的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应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2.网上报案: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3.向消费维权部门或消费维权组织投诉: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消费维权部门或消费维权组织投诉,或者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12345。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提醒各位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者保存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消费维权指南
(一)拒绝霸王条款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定金不予退还”、“本店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金银饰品概不退换”、“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先签收后验货”、“超多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酒店餐饮包间最低消费XX元”“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预付卡消费:本店对该卡有修改和终止使用权”……以上条款均为霸王条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遇到以上条款均可投诉。

如何认定霸王条款,消费者只要擦亮眼睛,把握好以下几点即可:

1.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

2.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3.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4.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5.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6.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二)切勿盲目支付“定金”

部分商家混淆“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定金有着债务担保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如果单方面取消订单,无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

(三)消费维权请记住两个号码

为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不管消费者的投诉是针对食品、药品还是商品,投诉的内容是质量还是价格,投诉的企业在网上还是线下,都可以通过12315的热线电话、网站、App以及微信、支付宝等入口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或拨打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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